【港大暴力衝擊】盧寵茂願馮敬恩:若知錯能改,社會應提供改過自新機會 發表於 2017-09-22 03:11 分享 讚好 0 港大學生會前會長馮敬恩及前外務副會長李峰琦,去年1月包圍港大校委會校委案,昨日分別被判240小時及200小時社會服務令。 港大校委盧寵茂接受電視台訪問時指出,希望馮敬恩對校委會的道歉是真誠的道歉,並且「年輕人如果知錯能改,社會應該提供改過自新的機會。肯改,對社會,我覺得有一個好人,始終較多一個繼續犯罪的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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