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耀廷稱「認罪」為宰割 法律界齊批曲解公民抗命
戴耀廷稱「認罪」為宰割 法律界齊批曲解公民抗命

「違法佔領」發起人之一的戴耀廷,近日終於被正式告上法庭,然而他和另外兩名發起人,竟然「走數」,拒絕承認律政司提出的合理控罪,置「公民抗命,承擔罪責」的承諾於不顧。上庭翌日,戴耀廷在報章發表文章,聲稱承擔罪責不代表要認罪,即使「走數」仍屬「公民抗命」。《港人講地》訪問多位法律界人士,大家異口同聲批評戴耀廷「語言偽術」,其一舉一動,已證明所做絕非「公民抗命」。

馬恩國:控罪合理無誣衊

對於戴耀廷稱「公民抗命」只要求「接受法律施加的懲罰」,此概念與「認罪」並不等同,中澳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馬恩國大律師指出,律政司提出的三條《公眾妨擾罪》相關控罪,全都切合實情、沒有重複、亦非誣蔑:「第一條《串謀作出公眾妨擾》,他們三人的確『串謀』開記招宣傳『違法佔領』等,呢個非常明顯;第二條《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他們直接向公眾宣傳,呼籲參加;第三條《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他們舉行種種活動,透過其他人,例如其他非建制派人士,由呢班人煽惑更多人參與『違法佔領』。」

馬恩國又補充,賀輔明勳爵在2007年的一宗案件中指出,「公民抗命」的其中一項重要原則,就是「藉承擔罪責去顯示自己真誠相信有關信念」,然而,戴耀廷等人如今的策略,卻是集中「法律技術」(Legal Technicality),嘗試找出控罪的「漏洞」去脫罪:「呢種做法,冇可能話證明到自己『真誠相信』公民抗命信念,戴耀廷係欺騙緊市民。」

陳永良:戴耀廷根本想脫罪

另一擅長刑事官司的執業律師陳永良則認為,戴耀廷稱「違法佔領」是「公民抗命」,由始至終都是「語言偽術」:「似乎戴耀廷心中嘅『公民抗命』,同絕大部份人理解都唔一樣。真正『公民抗命』係好似『印度聖雄』甘地咁,和平理性非暴力,而且無對其他人造成阻礙。」陳永良指出,「公民抗命」對他人的影響一定要合符比例,「違法佔領」很明顯是過量,影響層面逾百萬市民。

對於戴耀廷指「不認罪」亦合乎「公民抗命」要求,陳永良解釋,在法律界而言,刑事案件中「不認罪」不外乎兩種可能,第一是「拖延時間」,第二是「想脫罪」:「『公民抗命』應該接受控罪,認罪不上訴。」

周浩鼎:認罪求情亦可闡述理念

本身是執業律師的立法會議員周浩鼎亦批評,難以理解如何可以一方面堅持打官司「打甩控罪」,另一方面又顯示自己「真誠相信」自己「公民抗命」的信念,認為有關說法明顯是欺騙公衆:「戴耀廷若要闡述自己理念,認罪後向法庭求情時就可以啦,根本唔需要『打甩控罪』亦可以做到。戴耀廷根本係呃人。」

圖片來源:大公報、Sun Lawy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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