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衝擊政府總部案及反新界東北發展衝擊立法會案,黃之鋒、羅冠聰、周永康、黃浩銘等共16人被刑期覆核後改判監禁6-13個月。有傳媒揭發有非建制立法會議員,懷疑濫用「公務探訪」制度,頻密探訪,更揭發正在壁屋懲教所服刑的黃之鋒,連續三日獲張超雄、朱凱廸、邵家臻三位立法會議員探訪。
立法會議員葛珮帆就此去信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及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陳克勤,要求政府檢討「公務探訪」制度,並到立法會討論杜絕濫用的情況。信中指在囚人士可於冷氣房內與議員面談,過程懲教人員不得在場,探訪時間亦沒有特別限制,甚至有立法會議員協助其助理多次探望朋友,對於其他在囚人士每月只有兩次探訪,可能造成不公。而頻繁的「公務探訪」,亦令個別在囚人士毋須按時工作,變相享「特別待遇」,懲教署要安排額外人手處理,浪費公帑。
原圖:港人講地、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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