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論自由無底線?】中大李振勇歪論:言論自由包含討論或主張港獨 發表於 2017-09-17 03:25 分享 讚好 1 大律師公會前主席譚允芝,日前指以言語挑戰國家主權是幼稚行為,而展示有關港獨的宣傳物品,有可能觸犯《刑事罪行條例》第9條。 中大學生會副會長李振勇接受傳媒訪問時反駁,指言論自由的大眾定義包含討論或主張港獨訊息,反問譚允芝是否因「港獨」違反《基本法》,即使便提及也不可以。 李振勇又說,若有人因張貼港獨宣傳品而被檢控,香港言論自由就已經「去到盡頭」。但他認為港獨宣傳品已展示豫接近兩星期,仍未見警方有清拆行動或法律檢控,證明有關宣傳物品應該不屬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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