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家驊:或要修訂《刑事罪行條例》處理「港獨」宣傳品
湯家驊:或要修訂《刑事罪行條例》處理「港獨」宣傳品

行政會議成員、大律師公會前主席湯家驊今早出席電台節目訪問時表示:「港獨直接影響一國兩制存亡,我們應如何面對?應慈母多敗兒,放縱年輕人嗎?社會要深入思考言論自由是否港獨的合理辯解。」

他又稱,處理「港獨」,當前最相關的香港法例是《刑事罪行條例》第9及第10條的《煽動罪》。他認為,當務之急,或要修訂法例,容許業權人有權清走「港獨」宣傳品,若該等物品在一定限期內,如七天,仍未清走,則執法人員可獲授權處理。

雖然如此,湯家驊亦強調,若「港獨」言論不涉及暴力及推動「港獨」,則不應視作刑事罪行。

圖片來源: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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