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管理委員會昨日公布,計劃於明年三月十一日舉行立法會補選。涉及三個地方選區(香港島、九龍西和新界東)議席,以及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功能界別議席。雖然幾名被取消資格的前議員姚松炎、梁國雄和劉小麗尚未表明是否會出戰補選。但有意見就認為他們已經被法庭認為是不願意擁護基本法,若要再參與補選,很難說服選舉主任四人已經「痛改前非」,相信參加補選有難度。
法官當日判詞指,姚松炎在首次宣誓時加入及讀出「爭取真普選」等額外字句,及後被主席裁定宣誓無效。姚松炎及後重新宣誓,立法會秘書處已警告他,但他仍在宣誓完結處「加料」。高院裁定他的行為是故意,違反「嚴格形式和內容規定」,亦是拒絕或忽略作出誓言。
曾被DQ的議員會否參選這個問題,成為社會上熱烈討論的問題。不知道大家又有什麼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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