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管理委員會今日公布,計劃於明年三月十一日(星期日)舉行立法會補選。選管會發言人說:「是次補選將填補四個立法會議席空缺,包括三個地方選區(香港島、九龍西和新界東)議席,以及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功能界別一個議席。」
「選舉事務處以現時的人手並不足以舉辦這個規模的補選,故此需要盡快招募和培訓額外選舉人員,而有關招募及培訓工作需要一段時間才能完成。」
「與此同時,選舉事務處亦須按法例規定,為出現區議員議席空缺的中西區區議會山頂選區及東華選區舉行補選,有關補選將於今年稍後時間舉行。中西區區議會兩選區的補選與立法會補選部分籌備時間因而重疊。」
選管會發言人補充,除人力資源外,在決定立法會補選日期時,亦需考慮其他客觀因素,包括票站場地商借情況、選舉物資的採購和運送,以及恰當運用公帑原則等。另外,期間的公眾假期,例如農曆年假期,亦會影響主要的選舉安排,令可供選擇以舉行補選的日期受到更大限制。故此,在多個實際因素的影響下,是次立法會補選需要約六個月的籌備時間。
為確保選舉事務處有足夠資源籌備立法會補選,並顧及期間舉行的中西區區議會補選,選管會現計劃於二○一八年三月十一日舉行立法會補選。
發言人續說:「根據選舉法例,立法會補選提名期不得少於14天,亦不得多於21天,並必須於投票日前29天至前42天的期間內結束。選舉事務處會在完成提名程序所需的安排後,盡快在憲報刊登有關補選日期及提名期的公告。」
選管會會採取適當步驟及作出合理安排,以確保補選是在公開、誠實及公平的原則下舉行。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