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年港大《學苑》雜誌刊登「港獨」文章,以至近日中大校園多處出現「港獨」宣傳品,《環球網》發表評論文章指,這些宣「獨」的學生,遭到指責時第一反應往往都搬出「言論自由」的救兵,說明了他們也知道主張「港獨」不能明火執仗,必須得托庇於「言論自由」這塊「萬能擋箭牌」。
該文章又指,自由是有邊界的,世上從不存在絕對的、不用負責任的言論自由。比如德國不能宣揚納粹、美國不能宣揚種族主義等,而香港通過法律將「港獨」列為禁忌,跟德國將納粹列為禁忌有同樣的合理性。
文章續指,香港是尊重言論自由的地方,香港雖履行《國際人權公約》,但條例下第16條清楚訂明,言論自由可因應「國家安全或社會秩序」,透過法例予以限制。文章又指,香港院校內當然可以談「港獨」,但應該是通過教學和討論,讓學生明白「港獨」的違法本質和其危害性,而絕不應允許有人公開宣揚「港獨」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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