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包拗頸?】林卓廷疑《國歌法》含有莊嚴、嚴肅等元素或影響言論自由 發表於 2017-09-02 06:46 分享 讚好 0 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國歌法》下月生效,並認為應適時以基本法附件三形式在香港及澳門實施。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出席一個議政節目時,即大發謬論,指《國旗法》於具體執行上,能例明旗、徽顏色和尺寸,惟《國歌法》要求態度嚴肅,標準則十分含糊,稱「(唱國歌)我笑,或者唔係望住國旗(五星旗),好多灰色地帶」。他更質疑若《國歌法》含有莊嚴、嚴肅等元素,或會影響言論自由。 原圖:takungp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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