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最快十月審議把《國歌法》納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但如此理所當然之舉居然也引起了部分非建制派的質疑。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陳克勤接受《港人講地》訪問時表示,從提交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草案)》可見,條文的內容相當清晰,普羅大眾容易理解,明確規定了什麼場合應該奏國歌、對奏國歌時在場人士的舉止作出一些規範,以及清楚指出了立法的目的。事實上,這條草案是世上少有寫得那麼清楚的國歌法,公眾誤墮法網的機會微乎其微。
陳克勤強調尊重國歌,是每一個中國人的應有之義,國歌是一個國家的象徵,尊重別人的國歌等於尊重別人的國家和全國人民,因此,對於任何國歌,都應該互相尊重,但首要還是先尊重自己的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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