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所在】柯創盛:尊重國歌不僅是一種國民義務,也是一種法律責任 發表於 2017-08-29 03:43 分享 讚好 0 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或會在十月審議將《國歌法》列入香港及澳門基本法附件三。民建聯立法會議員柯創盛接受報章訪問時強調,國歌象徵「一國」的尊嚴和精神,作為中國人的一分子,必須尊重國歌,「尊重國歌不僅是一種國民義務,也是一種法律責任,所以我贊成將《國歌法》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 原圖:大公報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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