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睇真啲】律政司刑期覆核「大細超」?睇清案例唔好「老屈」!
【新聞睇真啲】律政司刑期覆核「大細超」?睇清案例唔好「老屈」!

律政司近日的兩宗刑期覆核申請,引起盲反派極大反彈,除指控律政司「政治檢控」外,更有其陣營的法律界人士明示暗示法院「配合」打壓「公民抗命」。種種損害香港法治的言論,固然為有識之士所不齒,批評律政司檢控或申請覆核刑期「大細超」之處,實屬誤導。


黃之鋒被襲 律政司申被告加刑

盲反派今日在網上散播,指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2014年11月被擲雞蛋襲擊,犯人其後僅被判罰款3,000元,但律政司並無申請刑期覆核,認為此案足以證明律政司是「大細超」。但事實是,律政司在此案中其實認為法庭判刑過輕,提出覆核刑期,兩名「蛋襲黃之鋒」的男子最終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即時監禁兩星期。

普通襲擊黎智英 遭律政司檢控

除上述個案外,過去幾年其實都有幾單值得社會關注的個案,足以證明律政司「不問立場,只講法律」。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於2014年「違法佔領」期間,在金鐘「佔領區」內遭人淋潑動物腐爛內臟及糞便,涉案的三名男子最終被送上法庭,分別被判入獄九至十八星期。

反「港獨」人士使用暴力亦被檢控

另外,前立法會議員羅冠聰,早前到台灣出席論壇,返港時在香港機場接機大堂被多名示威者包圍指罵,更一度被淋潑液體。事件中,多名被告被控「非法集結罪」及「普通襲擊罪」,案件至今未審結。

梁家傑評論不盡不實

本身是大律師公會前主席的公民黨主席梁家傑,日前引用「他人」言論,指控特區政府在「藍絲」獲輕判不提出刑期覆核,是「大細超」另一大律師公會前主席石永泰即時反駁,批評者必須明確列出律政司在提出刑期覆核時,涉及懸殊案例,證明「藍絲」受到法律優待的證據,若無實質證據,有關指責即形同「誣衊」。梁家傑所謂「放生藍絲」的言論,不單是抹黑政府和法院,更有挑起「黃、藍絲」間矛盾之嫌。

上述事例足以證明,律政司不問政治立場,堅持以法律專業為依據,狠狠摑了早把法律專業拋諸腦後、堅持「政治凌駕法律」的梁家傑一大巴掌。

圖片來源:takungp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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