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參與非法集結罪成、入獄半年的黃之鋒,其所屬政治團體香港眾志,以「聲援所有政治犯」為名,聯同民陣、社民連等多個團體下午發起遊行,由灣仔修頓球場遊行至終審法院,指兩宗衝擊案中16名被告在覆核刑期後改判監禁,是政治打壓。
沿途有人不停高叫「釋放政治犯」口號,隊伍抵達終點後,在遮打花園集會。香港眾志常委林淳軒指黃之鋒入獄不是休息,而是繼續戰鬥。又稱「香港第一次叫釋放『政治犯』口號,希望攞返最基本的權利」云云。
請問甚麼是「政治犯」?「雙學三子」黃之鋒、周永康、羅冠聰號召群眾衝擊政總東翼前地;13名反新界東北發展示威者以竹枝撬門、衝擊立法會,全部都是暴力行為﹗請不要再以政治掩飾暴力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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