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夢碎】刑期超過三個月 黃之鋒羅冠聰五年內禁參選
【議員夢碎】刑期超過三個月 黃之鋒羅冠聰五年內禁參選

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及學聯前秘書長周永康今日因為衝擊政總案被判入獄,其中,黃之鋒被判監六個月、羅冠聰被判監八個月,意味黃之鋒渴望參選及羅冠聰計劃補選重返立法會將告「夢碎」。

現行法例訂明,一旦被判監超過三個月,則五年內不能參與立法會或區議會選舉。

黃之鋒早前在另一宗被刑事藐視法庭罪的案件中曾透露,自己有一個心願,就是將來希望參選立法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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