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NO WAY】衝擊立會13人被改判入獄 陳曼琪:以儆效尤 發表於 2017-08-16 04:17 分享 讚好 0 兩年前,立法會財委會審議新界東北發展計劃前期工程撥款期間,大批示威者強行撬開玻璃門,衝擊立法會大樓。社民連黃浩銘等13名男女早前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被判80至150小時社服令,但律政司認為判刑過輕提出刑期覆核,上訴庭昨日改判13人監禁8至13個月。 香港中小型律師行協會創會會長陳曼琪在FB留言指,「反東北衝立會判刑是對社會發出強烈訊息,非法集結是嚴重罪行,尤其是對涉及暴力行為而影響公眾安寧,社會必不容許,必須監禁予以阻止,以儆效尤。」 原圖:RTHK、港人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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