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等13人在2014年前衝擊立法會,早前因參與非法集結罪成被判社會服務令,上訴庭今日決定接納律政司覆核刑期申請,改判各人即時監禁8至13個月。社民連梁國雄在庭外表示,大部分被告已委託律師,將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梁國雄又聲言:「從嚴去判決和平示威者的風氣已經出現,不過我認為這是無法解決社會的矛盾,新界東北依舊是這樣,我希望終審庭會糾正......」
然而,梁國雄口中的「和平示威」,正正是立法會財委會在2014年6月審議新界東北前期發展工程撥款當日,示威者以竹枝等強行撬開大樓玻璃門及拉扯鐵馬,最終案中13人早前被裁定參與非法集結罪成。
原圖:TVB新聞截圖、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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