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成員林子健報稱於上周四,在旺角街頭被擄走一案,綜合可得出以下五大疑團:
一、林子健被擄甦醒後,到快餐店進食兩個魚柳包,然後返家睡覺和沐浴更衣,無即時報警;
二、林子健沒有即時就醫去除腿上的釘書機釘,聲稱是要保留證據,但他回到家中時卻沐浴更衣,將重要的證物證據銷毀;
三、林子健稱「怕死」,但被釘傷大腿有機會感染細菌,他卻並非第一時間去求醫,而是召開記者招待會;
四、林子健被擄的地點前後矛盾,起初說是油麻地砵蘭街,及後卻忽然改口為旺角信和中心對面馬路,兩地是相反方向及相隔多條街;
五、林子健聲稱醒來時發現被棄於沙灘,但其家中、衣物及鞋子均無發現沙粒
原圖:大公報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