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民連梁國雄涉嫌收取黎智英的25萬捐款,被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法官頒下判詞時指梁國雄的行為及品格有可疑,但最後由於疑點利益歸於被告的情況下,裁定其罪名不成立。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回應事件時對今次判決感到「豈有此理、非常失望」。認為梁國雄作為多屆立法會議員,應很清楚收取黎智英而不申報利益是明知故犯,二者一直有金錢上的來往,是鐵一般的事實。葛指:「梁國雄有否幫黎智英在立法會做事,大家心知肚明、亦有證有據,加上法官亦認為長毛行為有可疑,如今只是疑點利益歸於被告而『放生』他,法官更直指結果不代表一切。」並指很多市民都不滿裁決,希望相關部門繼續上訴,還市民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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