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根基】非建制要求免DQ四人訟費 林鄭指收回訟費乃原則 發表於 2017-07-31 03:20 分享 讚好 0 早前被法院裁定宣誓無效,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的梁國雄、劉小麗、姚松炎及羅冠聰四人,法庭指示四人要向政府支付訟費。對此,連日以來多位非建制人士竟聲言要求政府免除四人的訟費,並聲稱要以此為「標準」,以判斷政府是否有誠意改善雙方關係。 對此,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日出席一個電台節目時就強調,「按法庭指示收回訟費是原則問題。」並指出四人的薪津問題亦是由立法會決定,不會做與法治精神相違背的事。 原圖: takungpao、rthk、sthead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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