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港大學生會會長馮敬恩於去年1月涉及港大校委會圍堵衝擊事件,昨日被法庭裁定「刑事損壞」、「企圖強行進入」及「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三項罪成,將於9月底判刑。
昨日亦有到法庭支持馮敬恩的辱國辱華分子、青年新政召集人梁頌恆,竟無理質疑法官的判決。他在其Facebook指,「當晚個場起碼過百記者係度,會長又肯定係傳媒焦點。若馮敬恩有大叫過『隊冧佢』,想必會有傳媒所錄,我以為這是常識。」
事實上,裁判官高偉雄在判詞中指出,李國章、時任港大保安經理張憲君等人,均力證聽到馮敬恩曾大叫:「唔好畀李國章走,隊冧佢」等說話,判定證供誠實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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