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於律己】劉漢銓:自己不尊重法律、如何叫市民遵守?
【嚴於律己】劉漢銓:自己不尊重法律、如何叫市民遵守?

日前,立法會財委會審議36億元教育新資源撥款,高等法院裁定羅冠聰、梁國雄、劉小麗及姚松炎4人去年就任立法會議員時的宣誓無效,並喪失議員資格。

對此,全國政協常委、前律師會會長劉漢銓接受報章訪問時強調,宣誓 是莊嚴的儀式,身為立法會議員必須以身作則尊重法律,否則無法令市民信服。「宣誓絕非兒戲,若立法會議員自身也不尊重法律,他們通過的法例又如何叫市民遵守?」

原圖:部分來自takungpao

更多花生

評論

你可能感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