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DQ】四人申擱置法律程序同遭駁回 法官:無法舉證證明原告人濫用司法程序
【4人DQ】四人申擱置法律程序同遭駁回 法官:無法舉證證明原告人濫用司法程序

因拒絕及忽略宣誓被政府早前入稟的劉小麗、梁國雄、羅冠聰和姚松炎四人,今午被法庭取消立法會議員資格。法庭同時還就四人早前以「濫用司法程序、為達到別有用心政治動機」為由提出的擱置申請作出裁決,駁回有關申請,指無證據證明原訴是濫用司法程序。

法庭表示,在考慮雙方書面陳詞後,發現政府早在去年12月就發出公告,說明展開法律程序純粹是基於法律意見的決定,並沒有滲雜任何政治考慮。

有關四人提出法律行動是為達「政治動機」,法庭認為,這指稱頂多只屬揣測,且這結論不合邏輯。因為這個理論不能合理地解釋為何原告選擇只針對本案四名被告,而不針對其他人。

法官認為,就算取消4人的議員資格可以達到司法之外的某些目的,這並不構成濫用司法程序,因為指稱的目的是要取得法律所容許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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