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睇真啲】政團若勾結「台獨」勢力 可被釘牌?
【新聞睇真啲】政團若勾結「台獨」勢力 可被釘牌?

早前有數名「自決派」議員赴台,出席「台灣國會關注香港民主連線」的成立活動,而該組織成員不少帶有濃厚「台獨」色彩,有立法會議員在立法會會議上詢問政府有沒有法例阻止立法會議員、政團與外國政治勢力「合作」,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表示,根據香港相關法例規定,本港的政治性團體如與外國政治性組織或台灣政治性組織有聯繫,可被拒絕註冊、取消註冊甚至禁止運作。

政府可根據《社團條例》取消註冊

聶德權在回答議員提問時,清晰表明特區政府一向其他政府或政治組織以任何形式干預香港的內部事務。原來,根據《社團條例》第5D條,如果有社團或其分支機構為政治性團體,並且與外國政治性組織或台灣政治性組織有聯繫,社團事務主任在諮詢保安局局長後,可取消任何社團或其分支機構的註冊。《社團條例》第8條(1)(a)亦規定,政府有權因此而禁止違例社團或其分支機構繼續運作。

公司註冊也受規管

除以社團方式註冊外,現時本港不少政團均是以公司形式註冊,那麼以《公司條例》註冊的政黨又可否規避相關條例,與外國政治性組織有所聯繫呢?答案是不可以的。法律學者曹旭東指出,根據《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第360C條,明確指出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有權命令將從事不良活動的公司「剔除」,例如違例組織以公司形式註冊又是《社團條例》適用的社團,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則可根據相關的《社團條例》而剔除該公司的登記。

換句話說,無論是以社團形式抑或以公司形式註冊的政團,倘若與外國政治性組織或台灣政治性組織有聯繫,均有可能被取消註冊或剔除登記。

可取消人民力量社團及公司註冊?

台灣政黨「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等「台獨」份子成立「台灣國會關注香港民主連線」時,「自決派」議員朱凱迪、「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主席羅冠聰以及「人民力量」陳志全等均有出席。根據政府公開資料,「人民力量」分別有社團註冊和公司註冊,而「香港眾志」則沒有社團註冊以及公司註冊。倘若政府要對與「台獨」勢力合流的政團採取行動,或可取消「人民力量」的社團及公司註冊。而「香港眾志」既沒有社團註冊、又沒有公司註冊,但《社團條例》規定任何本地社團須於成立後一個月內申請註冊,到底「香港眾志」算不算「非法組織」呢?這問題或須留待社團註冊處或執法部門處理。

圖片來源:Takungp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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