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等七人今日承認在二○一四年「佔領行動」期間違反禁制令踏足旺角,觸犯藐視法庭罪。
代表律師今日為黃之鋒在庭上求情時表示,黃之鋒知道執達吏將會清場,他希望示威者不要受傷,決定呼籲在場人士不要反抗和注意安全。律師又稱,黃之鋒有崇高的理想,希望參選立法會,擔心若被判超過三個月監禁,將失去參選機會,令希望落空,請求法官輕判。
代表律師為岑敖暉求情時則指,岑敖暉作為學聯成員有責任走出來,當日上街是為了保護示威者的安全,他沒有反抗警察的拘捕,又明白自己的行為造成一定程度的阻礙,向法庭表示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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