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及新地前高層就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上訴,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一名常任法官及三名非常任法官,五人今日一致裁定駁回上訴。
判詞指出,雖然許仕仁是在就任政務司長前、而非任職時,收受來自新地一方的850萬,但目的是要許仕仁就任後持續傾向優待新地,當許仕仁同意接受款項,已屬串謀作不當行為,他在就職期間的獨立性會徹底被削弱,無法恰當履行公職,並涉及濫用公眾信任。
判詞特別指出,許仕仁的行為形同在執行職務時戴住「黃金枷鎖」,已屬串謀作出不當行為,構成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的行為元素。
原圖:港台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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