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睇真啲】長洲覆核王被禁申法援三年?
【新聞睇真啲】長洲覆核王被禁申法援三年?

有「長洲覆核王」稱號的郭卓堅表示,法律援助署日前以其「濫用法律援助服務」為由,未來三年將不會受理他就司法覆核提出的法援申請。郭卓堅提供的法援署信函顯示,他於2014年7月至2017年4月期間,先後21次申請法援失敗;今次法援署乃根據《法律援助規例》第11條,禁止多次申請法援被拒、濫用法律援助的郭卓堅三年內再申請法援。

原來,《法律援助規例》第11條規定,若有人申請法援多次被拒,次數達到四次或以上,而法援署署長又認為有關行為構成濫用法援服務的話,則可不考慮申請人日後的任何法援申請,但有效期不可以超過三年。今次署長行使相關權力,完全合乎法治精神,而更重要的,乃法援署其實已經網開一面,因為今次只規定郭卓堅不得因司法覆核而申請法援,但就並無限制他因為其他理由而申請法援。

郭卓堅多次申請法援 法官批其「無理據」

回看郭卓堅過去幾年的紀錄,可謂是每隔三數個月就會提出一次司法覆核,曾就中央屠宰場、政改諮詢報告、新界原居民丁權以及立法會選舉取消資格案等提司法覆核。而最近較為社會關注的,相信是郭卓堅申請司法覆核,聲稱特首梁振英在就職宣誓時,讀漏「香港」二字,質疑其宣誓是否有效。

上述個案中,法官在判詞中指出,梁振英在宣誓就職時,誓詞中有五個出現「香港」的地方,梁振英只在其中一次讀漏,並非拒絕或忽略宣誓,認為郭卓堅並無理據而且「太遲」提出司法覆核。

原圖:Takungp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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