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樓咪心急 仲「借人頭」買樓隨時墮法網
買樓咪心急 仲「借人頭」買樓隨時墮法網

現屆政府為調控樓市,上任後先後多次推出不同遏抑樓價的措施,其中被稱為樓市「辣招」的15%額外印花稅稅率,更是政府調控樓市的主要手段之一。不過,正所謂「你有張良計,我有過牆梯」,個別買家為逃避印花稅,不惜鋌而走險以「借人頭」買樓方式,利用未曾在港置業的港人代為入市;然而,根據法律,上述手法其實風險甚高,一旦被揭發,除了有機會被追回印花稅差額及罰款外,「真買家」更有可能觸犯刑事法例,可被判罰款及監禁。

何謂「借人頭」買樓?

政府去年11月推出新一輪樓市辣招遏抑需求,已持有住宅物業的投資者,若要再購入其他住宅,印花稅劃一上調至15%,早前再次收緊住宅印花稅安排,令投資者不能再以「一約多伙」形成逃避15%印花稅。然而,未幾,市場即傳出有已經持有住宅物業的投資者竟利用並未擁有住宅物業的其他香港永久居民,以他們的名義來購買住宅,同時要求「代購人」簽訂信託書來保障其實質權益。

被揭發需補繳印花稅差額 另加非常重罰款

不過,千萬不要以為「借人頭」買樓完全沒有風險可言。對「真買家」方面,若「代購人」毀約,甚至私吞物業,「真買家」屆時若要根據法律追討,其實等承認自己「教唆他人發假誓」。

原來,根據現行安排,買家如欲迴避高的印花稅稅率,其本人必須向稅務局提交法定聲明,表明買家是代表自己行事去取得相關住宅物業。上述聲明是根據《宣誓及聲明條例》而作,買家若故意作出虛假陳述,代表「發假誓」,一經定罪可判囚2年及罰款。

搵人「代購」一樣犯法

換而言之,「代購人」本身肯定已違法,而「真買家」其實亦有可能違反刑事罪行,包括教唆及串謀作出虛假聲明,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真買家」會被視為主犯一樣。

另外,根據《印花稅條例》,「代購人」的風險方面,若稅局發現買家的聲明不正確,「代購人」就必須補回應繳納印花稅差額,以及因逾期加蓋印花而招致的罰款,罰款額最高為少繳印花稅稅款的10倍;而《印花稅條例》亦同時列明,以欺詐手段意圖詐騙印花稅亦屬犯罪,違者可被判10萬元罰款及監禁1年。

「代購人」風險之高,可能超出他們原本的想像,既可能被控「發假誓」,亦可能遭政府根據《印花稅條例》追究刑事責任,代購人切勿貪圖短期利益而以身試法,否則後果自負。

更多花生

評論

你可能感興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