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必究】長毛立法會搶機密文件被控藐視罪 最高處罰款1萬元及監禁12個月
【違法必究】長毛立法會搶機密文件被控藐視罪 最高處罰款1萬元及監禁12個月

社民連立法會議員「長毛」梁國雄,去年11月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會議上,從議員座位衝到官員位置,更搶去時任發展局副局長馬紹祥枱上的機密文件,政府事後報警。警方決定落案起訴梁國雄涉嫌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第十七條C「藐視罪」,並將於下月在東區法院提堂。

根據「藐視罪」C款,任何人在立法會或任何委員會舉行會議時,引起或參加任何擾亂,致令立法會或該委員會的會議程序中斷或相當可能中斷,即屬違反。違者一旦罪成,可處罰款1萬元及監禁12個月。雖然議員根據權力及特權條例有言論刑事豁免權,但議員激進行為並不包括在內。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強調,今次檢控完全是在法律考慮下作出的,並無其他考慮。他明白及尊重作為立法會議員有責任監察政府,但同時必須依法而行。

原圖: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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