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立法會委員會研究範疇 梁振英讓調查更全面及仔細
修訂立法會委員會研究範疇 梁振英讓調查更全面及仔細

特首梁振英修訂立法會UGL調查委員會的研究範疇,事件曝光後惹來質疑。然而,有關修訂是否涉及「干預立法會」,最重要還是應研究修訂內容是甚麼;事實上,梁振英的修訂並非要求收窄委員會調查範圍,相反,他希望調查委員會調查得更全面和仔細,而且確立研究範疇後,委員會就可以盡快展開調查,不會繼續拖沓。

一)擴闊調查範圍,涵蓋關鍵內容

UGL事件之所以引發爭議,全因梁振英被指就任特首後接受UGL按離職協議提供的酬金,認為此舉會有「利益衝突」。梁振英在調查委員會的研究範疇中,加入調查委員會研究,他與UGL之間的協議,有哪些條款在他就任特首後仍然生效,以及UGL在事件曝光後所發、表明梁振英從未提供任何服務的聲明,是否真確及可信。

只有釐清這些內容,UGL事件的真相才可在公眾眼前呈現。

二)仔細研究證據、證物

梁振英所修訂的內容,點出委員會要研究他與UGL之間協議的真偽、性質、背景和安排原意。另外,委員會亦應同時研究協議上,被指由梁振英本人所寫避免利益衝突的條文,是否真確存在,以及是由誰人所寫等;最後,調查委員會希望知道梁振英接受UGL按離職協議提供的款項,會否違反《基本法》中關於財產申報的規定,梁振英遂在修訂中明確列出,調查委員會大可研究,該筆UGL給予的款項是否《基本法》中需要申報的財產。

三)確立研究範疇,盡快開始調查

UGL調查委員會,分別在三月三日和三月二十九日開了兩次會,它很快確定職權範圍,但涉及今次修訂的「研究範疇」,至今仍然未有定案。梁振英就研究範疇作出更全面的修訂,目的就是希望建制派議員接受這個「研究範疇」,盡快定下來,繼而展開全面調查,以免一拖再拖。

這個委員會,按規定會調查到明年六月,梁振英希望的,是盡快完成調查,不要無止境拖下去,他自己亦會全力去配合調查。

圖片來源:政府新聞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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