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心聲】黃小姐:訂立「侮辱執法人員罪」 只係讓市民自律啫 發表於 2017-05-09 04:53 分享 讚好 0 對於近日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連同兩位法律界的建制派議員民建聯張國鈞及獨立的何君堯一同會見傳媒,建議用私人修訂條例草案,提出訂立「侮辱執法人員罪」。 市民黃小姐接受《港人講地》街訪時,表示支持訂立「侮辱執法人員罪」,她認為訂立該條例,「其實這只想香港市民自律而已,我尊敬你,你尊敬我便最好」,並且提到「如果看見動機是故意侮辱人」,這種行為是不能容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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