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主席胡志偉日前提出受到千夫所指的「特赦論」,行政長官梁振英今日回應有關事件時,承認過去有人提出「特赦」建議時,自己曾考慮是否應該運用《基本法》賦予的特赦權力,但由於相關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他不能特赦被告,他自己堅持特赦權力不能凌駕司法程序,而各項檢察相關工作,一直以來都是由律政司及刑事檢控專員獨立處理,特首或行政部門都不應輕易干預。
梁振英表示:「作為一個法律問題來考慮,在《基本法》內是有這樣的權力,但是甚麼特定對象不說了,但是行政長官行使《基本法》的特赦權力,是不能夠凌駕司法程序。做這件事我們要很小心,大家知道香港的檢察工作,《基本法》兩個字「檢察」,檢察工作是獨立的,所以警方因任何事,無論事件有沒有政治色彩,因任何事警方拘捕了人,事件就交給律政司,刑事檢控專員負責研究法律工作,決定是否(檢控),所以過程中作為行政長官或者其他的行政部門,都不應該輕易干預。」
圖片來源:無綫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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