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主席胡志偉在接受報章專訪時提出,候任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應考慮使用《基本法》第48條12款的權力,特赦「佔中」參與者、「七警」以及退休警司朱經緯等,已達至「修補社會撕裂」云云。社會輿論一片譁然,之後胡志偉收回了有關言論,表示言論未經深思熟慮,並向公眾致歉。
立法會保險界議員陳健波強調,法治是香港社會的重要基石,有關案件應該交予法院處理,而非運用政治手段逃避責任,「特別是『佔中』搞手仍然逍遙法外,提出這些破壞法治的『建議』,令人感到之時要為『佔中』搞手脫罪,和所謂『大和解』無關。」
原圖:Takungp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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