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法律學者的戴耀廷一直死心不息搞事,不斷破壞法治,先後搞出「違法佔中」、「雷動計劃」、「民間公投」等等計劃。
而違法佔中,不僅造成社會嚴重撕裂、影響民生、更嚴重是破壞香港的法治。當日口口聲聲以「公民抗命」進行佔中的戴耀廷,在佔中後遲遲不公開佔中所收取的捐款帳目,至近日被控以「串謀公眾妨擾」、「煽惑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聲稱如符合事實會認罪,但直指拘捕「有政治考慮」,違反了當年所謂「完善法治」的承諾。
戴耀廷早前更涉嫌觸犯選舉舞弊條例、妨礙司法公正及藐視法庭,在特首選舉期間,建議非建制選委以提名換取特首參選人承諾撤銷對劉小麗、姚松炎、梁國雄和羅冠聰等四名立法會議員的司法覆核。
身為法律學者,做出如此荒誕行為,這個「壞蛋」之名,相信他實至名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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