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合航空公司(下稱聯航)懷疑因「超賣」機位及暴力「拖」69歲乘客落機,引起全球嘩然,受到各界譴責,亦令外界關注有關航空公司「超賣」機位的問題。事實上,「超賣」機位在航空界十分普遍,由於航空公司怕旅客臨時取消訂位而招致損失,一般都會「超賣」機位,讓多餘乘客填補取消訂位之機位。然而,一些有關「超賣」機位的事項,我們絕對不可不知!
最多可要求賠償4倍機票價錢
倘若乘客遇上航空公司「超賣」機位而自己被要求乘搭其他客機,例如乘客須因此而延誤航程超過4小時,最多可要求賠償機票價格之2倍至4倍的價錢。但有航空業人士指出,乘客切忌「獅子開大口」,要求航空公司賠償太多,因為一般機票條款已清楚列明,航空公司有權拒載,變相強制乘客落機,所以乘客在購買機票時,應該細閱有關條款細節。
機票越便宜 越容易被要求「落機」
事實上,個別類型乘客在「超賣」機位及機倉爆滿時,為被拒絕登機的「高危人士」,例如商務乘客,因為這類乘客或被視為「不太想工作」;而愈便宜的機票也愈高危,因為航空公司在賠償時成本亦較少。另外,較小的家庭組合例如夫婦亦有機會被要求落機或拒絕登機,因為可以「一次過」請他們落機,今次受害的69歲乘客也是連同其太太被要求落機。
香港空勤人員總工會主席吳敏兒指出,航空公司如要求乘客讓出機位,理應在登機櫃位作出詢問,而航空公司挑選那些乘客要讓出機位時,也會留意乘客登機手續的先後次序,較早完成登機手續的乘客相對安全,所以「愈早check-in愈安全,愈遲check-in愈危險」。
原圖:brandhk.gov.hk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