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釋候審】吳文遠涉披露受查人身份被廉署拘捕 發表於 2017-04-03 09:09 分享 讚好 0 社民連主席吳文遠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30條「披露受調查人身份等資料」的罪行被廉署拘捕,下午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吳文遠毋須答辯,獲准以1000港元保釋,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5月8日再訊,以等諮詢法律意見。 吳文遠被控三項控罪,指他在去年4月及5月,分別透過Facebook、Twitter和Instagram等社交網站,以及透過電台和新聞媒體,披露馮程淑儀是廉署調查目標及調查細節,即他以投訴人身份向廉署作出一份證人之供詞。 原圖:吳文遠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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