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顯法治】旺暴燒的士案 被告暴動罪及縱火罪成 發表於 2017-04-03 03:27 分享 讚好 0 去年初旺角暴亂中,一名男子涉嫌參與暴動及放火燒的士,被控暴動罪及縱火罪,案件今早在區域法院裁決。被告兩項罪名均告成立。 被告楊家倫(31歲),報稱公開大學技術員。控罪指,被告於去年2月9日,在旺角豉油街及花園街交界附近,與其他人參與暴動及用火燒毀一輛的士。 原圖:互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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