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葛珮帆在報章撰文指,去年農曆新年發生的旺角暴亂,被指參與暴動及向警方投擲玻璃樽等物件的兩男一女,被法官判處各人即時入獄三年;她說,旺角暴亂是違法「佔中」的延續,「佔中」令一些年輕人以為違法是「零成本」,任何法律對他們都不適用,可以隨意挑釁和襲擊警員,事後更會被反對派人士及傳媒抬舉為「抗爭英雄」,旺角暴亂正是這股歪風的一次大爆發。
葛珮帆表示,一方面希望法官不姑息罪犯、依法重罰以收阻嚇作用,但一想到他們前途盡毀,以後的人生路好難行,心就隱隱作痛。希望大家以此為鑑,不要用暴力去解決問題,更期望主事的搞手盡快被繩之以法。
原圖: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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