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擇日重審】曾蔭權案「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九月二十六日重審
【擇日重審】曾蔭權案「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九月二十六日重審

前行政長官曾蔭權於上月二十三日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罪成,被判監二十個月。今早就涉嫌收受利益案進行不公開審前覆核,曾蔭權由囚車從赤柱監獄載往高等法院出席聆訊,曾蔭權太太曾鮑笑薇及胞弟、前警務處處長曾蔭培等人亦有到庭。

高等法院將案件排於五月十二日及十五日進行預審,九月二十六日正式開審,預計案件審訊二十五日。

原圖:無綫新聞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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