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卜辱警罪】屈穎妍:尊重警察等於尊重法律、社會才有法治 真的要監禁、才起到阻嚇作用 發表於 2017-03-12 05:00 分享 讚好 0 專欄作家屈穎妍接受《港人講地》專訪時表示,懂得尊重警察,就是尊重法律,社會才有法,「如果你連警察都不尊重,亦不尊重法律,我們談甚麼法治呢? 」她表示,絕對認同要訂立辱警罪, 說清楚那些侮辱行為才是犯法,讓社會盡快回復秩序。 屈穎妍認為,現在很多人都是在走灰色地帶,如果只判社會服務並無意思,真的要失去自由,真的要監禁,才能有阻嚇作用,「你不想著要犯法,為何會驚?驚的人,就正正是因為想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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