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名成立】5名Uber司機被控非法載客取酬罪成
【罪名成立】5名Uber司機被控非法載客取酬罪成

警方前年8月展開打擊手機召車應用程式Uber行動,「放蛇」拘控7名Uber司機,各人被控駕駛汽車以取酬載客,以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駕駛的罪名,其中不認罪的5名司機,今日在西九龍法院被裁定兩項罪名均成立。

裁判官認為各被告確有駕駛私家車載客的行為,控方雖未能證明被告直接從乘客收取車資,但旅程明顯有商業目的,與的士載客情況無大分別。5被告分別是40歲商人陳子麟、34歲工程師梁愷信、53歲司機劉均榮、29歲售貨員陳鍵豐和43歲保險經紀陸振邦。

原圖: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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