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界立法會議員梁繼昌近兩年多,多次發表疑似誹謗特首梁振英的言論,稱對方就「UGL事件」正受香港及英國稅務局調查云云。梁振英日前向聯署梁繼昌發律師信,要求他就自己的言論提出證明,否則或會採取法律行動。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接受《信報》訪問時表示,梁振英的指控「有民事訴訟基礎」,梁繼昌的言論「不難證明有誹謗性」,亦不受《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豁免於法律程序的保障。
然而隨後又稱,若梁繼昌要收回相關言論,「未來在專責委員會也要收回此討論基礎,客觀效果會造成寒蟬效應,甚至梁振英以此指控基礎,也可挑戰當日聯署的26位議員。」
問題是,若果梁繼昌的言論真的是誹謗,不管是「法律上」、「人情上」,還是「道理上」,他都不應該再發表類似的言論,這是應有之義,而不是所謂的「寒蟬效應」。敢問張達明先生,難道一個人可以任意誹謗和不實的言論,這才叫做言論自由?還望張達明先生指教。
圖片來源:香港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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