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會計界議員梁繼昌日前在立法會會議室聲言特首梁振英UGL事件「仍然接受廉署調查,甚至是香港及外國稅務局的調查」,基於這跟實情有基本差距,最終梁振英被迫向梁繼昌發出律師信並要求梁繼昌給予合理解釋提出事實根據。收到律師信的梁繼昌今日馬上「發爛渣」,並意圖搬出立法會議員立法會會議上發言享有刑事豁免特權的「免死金牌」。
梁繼昌聲稱:「立法會議員係立法會入面嘅言論,如果下下都被民事訴訟挑戰,我哋將來仲點可以履行監察政府,包括政府官員嘅責任。」他更聲大大地稱:「行政長官發律師信立法會議員,就其在立法會大樓內的言論是聞所未聞」云云。
然而,撇除梁繼昌本身的言論極可能是失實炒作不談。一來,梁繼昌當日的言論,根本就是在會議室外的記者採訪區作出,而並非立法會會議的發言。
二來,梁繼昌已不只一次在立法會以外的地方發出相類似言論,二○一四年十月,梁繼昌質疑梁振英沒報稅,去信要求當時的稅務局長徹查;二○一五年二月時,梁繼昌跟記者團拜時,就自稱已去信英國稅務局就UGL一事指控梁振英,還聲言收到英國稅局回覆,說將來會向梁繼昌作詳細回應云云。
還是寄語梁繼昌,千勿再拿「立法會入面嘅言論」作為失實指控的擋箭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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