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劉小麗、羅冠聰和姚松炎,被行政長官梁振英和律政司入稟司法覆核議員資格,案件在高等法院開審。
代表特首及律政司的資深大律師莫樹聯陳詞時表示,議員就職時的宣誓,應符合3個原則,即是莊重、真誠,完整並不更改宣誓的內容,但認為4人宣誓違反這些原則。
其中劉小麗,莫樹聯指劉小麗宣誓時以不正常速度讀出誓詞,而劉小麗事後亦在社交網站facebook,承認宣誓有其他意思,已屬破壞宣誓形式及內容。
莫樹聯又說,羅冠聰宣誓時,以升調讀出「國」字,反映不認同香港是中國一部分,屬蓄意忽略宣誓,又在宣誓後叫口號。姚松炎在宣誓時讀出其他內容,被提示後,仍繼續讀下去,也屬破壞內容。
至於梁國雄,莫樹聯說,他當時穿著「公民抗命」的T恤和撐起黃色雨傘,並高叫口號,宣誓後撕毀象徵人大「八三一」決議的道具,像舞台表演,明顯是向公眾表達政治信念,超出宣誓的原意,亦是釋法要針對的典型不莊嚴行為。
原圖:港人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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