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義何在?】王國興撰文發火鬧淋尿暴徒 發表於 2017-02-27 08:00 分享 讚好 0 王國興今日在報章撰文,指「舊日國人批評社會歪風『殺人放火金腰帶,修橋整路無屍骸』,今天香港卻是『淋尿暴徒慶小勝,還要警頭速道歉』,真是豈有此理!」 他認為法庭重判七警監禁兩年,量刑比那些蓄意襲警傷人、蓄意衝擊破壞社會治安的暴徒還要重,質疑「司法不公」,反問法庭對事件的始作俑者曾健超,有沒有採用同一量刑標準。 「我必須明確指出七警在執法行為上是有錯及犯了法,但罪不至即時入獄兩年。何況在性質上這是好人犯錯,不是壞人犯法。」 原圖:大公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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