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案日前判刑後,在社會引起極大迴響,當日報稱遇襲的曾健超,近日則以「受害人」身份頻頻公開發言,一時說警方應該道歉,一時又大談自己會否原諒七名警員。然而,已被裁定襲警和拒捕罪成、正在上訴的曾健超,其實是在七警案今年六月審訊作供時才首次承認自己是「潑液男」。到底此人的說話有多可信,就由大家判斷了。
以下為傳媒當日截錄的庭上對話:
辯方律師駱應淦(駱)、曾健超(曾)、法官杜大衛(官)
駱:新聞片中有一名戴有口罩及眼罩的黑衣男向下方的警員潑水,那人是否就是你?
官:我必須提醒你(曾健超),有關提問可能令你有刑責。
曾:我冇責任去證明片中人身份。
駱:在九龍城的有關案件中,你(曾健超)的律師代表立場是潑水者不是你。
曾:我不知道,在那案中我沒就有關問題作出指示或出庭作供。
駱:潑水者是誰?
曾:在法律上沒有責任去證明那人身份。
官:不是在討論法律上問題,而是你(曾健超)能夠確定該人身份。
駱:當日你(曾健超)就是片中的潑水者。
曾: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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