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太重!】周浩鼎:「七警案」與同類型罪行判處有很大距離 相信有上訴空間 發表於 2017-02-18 05:47 分享 讚好 0 7名警員毆打曾健超案,各被告均被判監2年,民建聯副主席周浩鼎出席電台節目時重申,他會尊重法庭的判決,但根據其專業知識,判處七名警員兩年監禁刑罰實在太重,一般同類型罪行只會判處社會服務令至兩、三個月監禁不等,與本案的兩年有很大的距離。 周浩鼎表示,明白到法官考慮到七名被告是公務員,犯案乃知法犯法,但相信當中仍有上訴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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