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容置疑】高院拒絕梁君彥申請豁免宣誓覆核案訟費 發表於 2017-02-16 06:06 分享 讚好 0 高院今日拒絕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就宣誓司法覆核案申請修改訟費命令,維持主席需要支付相關訟費的命令。法官區慶祥在判詞中表示,在一般情況下,公共機構如立法會希望避免牽涉訟費,在審訊期間應保持中立和遵守法庭判決;當公共機構答辯人採取主動和提出反對申請,就如今次案件,很難看到為何應該不用承擔訟費,指出承擔訟費是不容置疑。 高院早前裁定辱國辱華的青年新政的梁頌恆及游蕙禎宣誓無效,取消其立法會議員資格,兩人須負擔該次五分之四的訟費,而身為立法會主席的梁君彥則須負責餘下的五分一訟費。 原圖: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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