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錦樑:《旅遊業條例草案》釐清強逼購物的責任 發表於 2017-01-23 10:43 分享 讚好 0 立法會一個委員會討論《旅遊業條例草案》,政府建議成立具法定權力的旅遊監管局,代替旅行代理商註冊處及旅遊業議會,負責發牌及行業規管,訂明不得強逼購物。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表示,條例是要釐清責任,亦說得很清楚,有關強逼購物領隊方面的責任,如看到強逼購物需向旅監局報告,以有效打擊不良行為。 旅遊界議員姚思榮表示,業界對草案基本反應正面,他又關注日後旅議會的員工去向,希望政府做好新舊制度的銜接工作。 原圖:立法會網站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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