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理據】游梁:監誓人在宣誓上屬行使其行政職能? 錯! 發表於 2017-01-17 03:51 分享 讚好 0 宣誓覆核案敗訴的青年新政梁頌恆和游蕙禎,早前決定就宣誓案上訴到終審法院,上訴庭昨日頒下判詞,駁回其上訴許可申請。究竟上訴庭有何理據呢?就讓我們一齊拆解吧! 游梁說法:監誓人在宣誓上屬行使其行政職能 法院判詞:基本法列明立法會議員就職時要宣誓是憲法規定,當爭議涉及憲法規定,只有法庭有最終裁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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