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理據】游梁:法庭不應「干預」立法會? 錯! 發表於 2017-01-17 03:44 分享 讚好 0 宣誓覆核案敗訴的青年新政梁頌恆和游蕙禎,早前決定就宣誓案上訴到終審法院,上訴庭昨日頒下判詞,駁回其上訴許可申請。究竟上訴庭有何理據呢?就讓我們一齊拆解吧! 游梁說法:法庭不應「干預」立法會 法院判詞:基本法在香港享有最高法律地位,凌駕於立法會,普通法下的不干預原則,不能妨礙法院執行基本法憲法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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